07/21/2020 – 臨床筆記

頻脈的臨床意義

心跳過快(頻脈)之心電圖判讀甚為複雜,在這種情況之下,要依照心電圖診斷治療病人,並不是一件容易之事。在ACLS層級的學習與臨床處置而言,不需瞭解全面複雜的心律不整,而應該以實際有效的角度去判讀心電圖,配合病人臨床狀況,而選擇適當有效之治療方式。

需要治療的是病人本身狀況,包括他們的生命跡象,『三合一之心血管功能』(Cardiovascular Triad)。心電圖只是作為治療參考。心跳過快時,尤其每分鐘超過150下時,心臟舒張期(diastolic phase)會變短,也就是回到心臟的血會變少,繼而影響心臟輸出量(Cardiac output)降低。因此造成各主要器官血流灌輸變少(Hypoperfusion),而產生了臨床上各種症狀。

治療心跳過快之病人,先依照其臨床表徵,生命跡象,三合一之心血管功能(也就是第六章所提到的 Cardiovascular Triads:

血壓、呼吸、脈搏。心律、幫浦、循環容積。

先將病人區分為「情況穩定」(Stable),或「情況不穩定」(Unstable)(表7-1),才能選擇治療方式。然後再進一步分析心律,依不同之心律不整,給予適當之藥物治療。

如果因為頻脈引起血壓偏低,意識急急遽改變,出現休克或急性心衰竭,缺血性胸痛,即認定為「不穩定之頻脈」。但經常頻脈與臨床症狀是因果相反,例如發燒、脫水,病人不適而引起頻脈;而不是頻脈導致病人不適。尤其在血氧過低(hypoxemia)時,也會引發病人頻脈,例如多發性心房頻脈 (Multifocal atrial tachycardia, MAT),常發生於COPD或缺氧的病人。此時鑑別「不穩定症狀、缺氧」與「頻脈」就必須根據更多的臨床現象來區別。在缺氧情況下,病人的呼吸負擔更重,例如呼吸變快,使用肋間肌輔助呼吸,腹部呼吸等,監測其SpO2,就可以知道缺氧嚴重度。然後給予氧氣,改善呼吸道通暢,情況就會變好,而不是直接去治療頻脈。如果給予氧氣(包括鼻管或Venturi mask等不同呼吸輔助器材),缺氧情況仍未見改善,則必需檢查十二導程心電圖,心肌指數,心臟超音波,診斷是否有急性心肌梗塞,而引起急性心臟功能異常,心衰竭。但不能因為這些檢查而延誤同步電擊時間。

不穩定頻脈的臨床症狀*

血壓下降 休克意識變化 肺水腫胸痛 心衰竭呼吸困難 急性心肌梗塞

* 如果使用一種抗心律不整藥物後,仍無法改變心律不整,則可視為不穩定之狀況。

臨床處置頻脈的方式可依循以下步驟:

先評估病人:病人的狀況是否穩定?病人有哪些嚴重的癥兆和症狀?這些癥兆及症狀是否與心跳過快有關?評估病人之後,若是屬於不穩定的情況,此時心室速率大部份每分鐘超過於150下,則應考慮給予同步電擊(Cardioversion)。若是屬於穩定的情況,則使用藥物治療。

治療觀念的改變:

所有治療心律不整的藥物,本身均具有引起心律不整(proarrhythmic)的潛在副作用。因此新的準則強調:同一病人,儘量不要超過使用兩種以上之抗心律不整藥物。Adenosine對於規則寬波之心跳過快,可用來作為測試之治療。Af/AF之治療須注意病人的心律不整出現的時間是否超過48小時;如果超過48小時,需先檢查『經由食道之心臟超音波』(TEE),確定左心房是否有血栓,先給予抗凝血劑,以預防中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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